灵寿县教育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档案不完整被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据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2026年1月4日公开信息,因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档案不完整,灵寿县教育局被灵寿县财政局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

“灵财采罚决﹝202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人:灵寿县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0126000770179T,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人民西路43号。灵寿县财政局在开展行政检查中发现灵寿县教育局"2019年教育设备购置项目三标段"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档案不完整。灵寿县财政局于2025年12月1日对灵寿县教育局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灵寿县教育局未留存2019年10月17日开标的"2019年教育设备购置项目三标段"招投标影像资料。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上述事实有招标公告,情况说明、回复函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现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和《河北省财政系统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50项较轻裁量幅度之规定,灵寿县财政局对灵寿县教育局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请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本机关(灵寿县财政局)。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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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采招网“灵寿县2019年教育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2019年教育设备购置项目”总中标金额为726.159978万元。但未查到前述行政处罚信息涉及的"2019年教育设备购置项目三标段"的具体中标金额及详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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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采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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