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金融信息乱象 维护银行保险市场秩序

【编者按】近日,《关于打击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

近日,《关于打击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旨在为打击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告》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表现形式。包括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表现形式、贷款领域恶意逃废债表现形式、贷款(含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表现形式、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表现形式。2、仔细办理银行保险业务。提出金融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银行保险机构办理相关业务。3、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金融消费者应警惕陌生来电、短信、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信息,识别只谈诱人收益、隐瞒不利条件的有关套路陷阱,保护个人信息、征信和财产安全。4、规范开展金融活动。明确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开展银行保险业务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诱导消费者办理银行保险业务,扰乱银行保险市场秩序。5、积极配合非法中介打击治理工作。提出如发现银行保险领域非法中介活动线索,可依法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发现非法中介实施威胁恐吓、敲诈勒索、泄露个人信息、截留资金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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