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客运经营者擅自将7名乘客移交他人运输被处罚

大皖新闻讯 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10月14日下午发布消息称,该支队近日通过群众反映,依法成功查办一起客运经营者擅自将7名乘客客转由他人运输案。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事发于10月4日14时许,六安市某客运公司驾驶员刘某驾驶牌号为皖******六安至寿县班线客车,在六安市客运北站出站口招揽了7名乘客,行车中,驾驶员刘某在未征得乘客同意,擅自将7名乘客转交给黄皖******客车承运。涉事某客运公司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将乘客移交他人运输。

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接举报后,即刻安排执法人员与投诉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依法调取相应时间段的视频资料,锁定相关证据。随后,第一时间通知六安市某客运公司黄皖******驾驶员刘某前往支队配合调查。面对确凿证据,驾驶员刘某主动承认了违法事实。

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目前已经到位。

广大旅客在乘坐客运车辆的时候,应选乘正规客运公司车辆,乘车过程中若遇驾驶员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等违规行为,一定要及时拨打12328反映,以维护合法权益和自身安全。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杨中余

编辑 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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