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自昌)2025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8日向全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关于规范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就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并警示将依法严惩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通告指出,节日消费、旅游消费即将进入旺季,全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坚守法律底线,恪守商业道德,强化价格自律,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坚决抵制借机涨价、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利用低标高结、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经营者制定市场调节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通告对重点领域进行了详细规范。景区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合并门票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之和,并需公示单项价格供游客选择。严禁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捆绑销售、价外加价或区分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不同票价。宾馆、酒店、民宿等应保持客房价格基本稳定,自觉抵制不合理涨价,需醒目公示客房类型、价格、退房时间等,订单生效后不得擅自提价或毁约。餐饮经营者需明确公示有偿提供的餐具、纸巾等收费标准,免费提供应予以说明,菜单标价应清晰一致,不得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需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月饼经营者应杜绝过度包装、搭售变相提价。客运、出租、网约车、停车场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做好明码标价,落实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等政策。
通告明确列出了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上限: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价格串通最高可罚500万元;哄抬价格最高可罚300万元;价格欺诈最高可罚50万元;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节假日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