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发布关于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洋山关缉违字〔2025〕656号)。
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安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50%莠去津,5%硝磺草酮悬浮剂,申报数量35200千克,申报价格CIF9664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3808931990,报关单号222920250001382647。经查,上述货物实际为35%莠去津 10%硝磺草酮,出口需提供《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
经计核,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677556.65元。
上述事实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科处罚款人民币6.7万元。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植保服务为一体,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下设甘肃滨农科技有限公司、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山东撒播农农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农科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在滨州市滨北工业园区、沾化区滨海化工园及甘肃兰州工业园区打造了三大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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