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岂能“说涨就涨”

近日,福建福州仓山区某小区因地下车位收费变更引发纠纷。原本免费的车位自7月1日起收费,包月350元(租金280元+管理费70元),实时收费封顶20元/天,部分业主以堵门抗议,导致停车场出入口拥堵近9小时。《法治日报》调查显示,小区停车费纠纷并非个例,业主普遍质疑定价标准及物业擅自调价的合法性。(8月14日《法治日报》)

这起典型纠纷揭开了小区停车费“任性涨价”的普遍困境。现实中,不少物业仅凭一纸通知就抬高停车费,业主往往只能被动接受,本该有的定价话语权沦为摆设,这种现象亟待制度纠偏。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原则,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但实际操作中,“通知即生效”成了潜规则。有的小区涨价前未公示成本核算,有的用“问卷调查”替代法定表决程序,更有甚者直接张贴涨价通知,逾期默认“业主无异议”。这种程序违法背后,是业主权益的严重缩水。

业主话语权的缺失,源于多重治理短板。一方面,全国近半数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缺乏有效制衡主体。即便成立业委会,也常因业主参与度低、议事机制不完善而难以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监管存在“模糊地带”,物价部门对停车费的指导价范围不明确,住建部门对物业违规调价的处罚力度不足,导致物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停车费随意上涨不仅加重居民生活负担,更破坏社区治理生态。从北京某小区停车费三年翻倍引发的堵门维权,到杭州业主因涨价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此类冲突本质上是话语权失衡引发的信任危机。当业主发现“用脚投票”行不通、协商渠道被堵死,社区矛盾便会从“停车费争议”蔓延至物业服务全领域。

破解困局需要制度发力。应尽快修订地方物业条例,明确停车费调价的“刚性程序”:成本核算需第三方审计并公示,调价方案须经专有部分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禁止用“默示同意”规避表决。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由街道办牵头组织临时议事会议,保障业主参与权。

监管部门需建立“双查机制”:物价部门定期核查物业停车费成本构成,住建部门对违规调价行为“零容忍”,不仅要责令整改,更要将企业纳入诚信黑名单。同时推广“智能议事平台”,通过线上投票、成本透明化公示等方式降低业主参与门槛。

小区停车费关乎民生冷暖,更检验社区治理水平。当业主从“被通知者”变为“决策者”,当物业从“管理者”回归“服务者”,才能实现停车费定价的公平合理。别让业主的话语权停留在纸面上,这既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社区和谐的守护。(王恩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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