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店铺销售拼装机动车被处罚

大皖新闻讯 8月5日,记者从阜阳市交警部门获悉,店铺经营者高某因销售拼装机动车,被处罚款八万七千元。同时,该店铺涉嫌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由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经营者申请注销了店铺营业执照。

近日,阜阳交警在工作中查处多辆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经溯源倒查发现,位于当地开发区新安路的某机动车维修店,长期开展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业务,存在擅自为电动摩托车违法改装关键组件的违法行为。交警经过前期摸排,联合交通、市场监督部门对店铺进行现场检查,固定相关违法证据并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展开深入调查。

经查,该店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主要业务是机动车维修。但是,该店铺主要从事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还涉嫌销售拼装机动车。在本起案件中,该店铺从网上购置配件,拼出了一辆电动摩托车,以2.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违法当事人董某,该车系拼装车辆。

因涉嫌销售拼装机动车,店铺经营人高某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八万七千元的重罚,拼装车辆被交警部门依法收缴予以强制报废。因该店还涉嫌从事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市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阜阳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提示,非法改装、飙车炸街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民,还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和车辆维修企业经营者,切勿从事非法改装。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通讯员 王鹏 摄影报道

编辑 陶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