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课堂|烟台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咋规定的?答案在这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孙淑玉 通讯员 衣宝萱

烟台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是多少?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医保政策,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烟台融媒中心与烟台市医保局共同开设“医保小课堂”栏目,邀请专业工作人员为大家解答。

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烟台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含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用等待期与基本医疗保险等待期一致。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女职工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和市域外住院分娩当次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医疗费,以及新生儿进行耳声发射检查、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检查产生的医疗费实行据实结算。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1000元,住院分娩结算时合并支付。女职工因生育并发症和合并症住院未分娩的以及符合入院指征的引(流)产、计划生育手术需入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政策支付。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津贴为98天,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产假津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

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按项目定额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出)的,定额为9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80元;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定额为120元;绝育手术的,定额为1200元;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和合并其他疾病住院未分娩的、符合入院指征的计划生育手术需入院治疗的(含死胎后行剖宫产取出的)。

此外,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等待期、待遇标准与女职工保持一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等待期与女职工保持一致;其住院分娩未享受其他生育医疗费待遇的,可按女职工标准(含产前检查费)的50%比例享受生育补助金,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引(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标准按女职工定额支付标准的50%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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