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老年社会服务体系 创新发展老年教育

【编者按】近日,《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近日,《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播电视总局、体育总局、中国科协、中国老龄协会、全国老龄办等19部门联合印发,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支持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指导意见》共六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等。2、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提出强化老年人政治引领、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3、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要求加强志愿服务动员、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创新志愿服务模式、完善志愿服务保障。4、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明确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5、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提出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发挥社会组织支持作用。6、加强组织实施。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格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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