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补缴了12年社保 滞纳金该谁出?

在公司干了十多年保安,单位却有12年没交社保;离职后,好不容易打赢官司获得单位补缴,可单位却要他承担其个人部分的滞纳金,对此,西安男子陈某龙气不打一处来。

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陈某龙今年41岁,离职前,曾是西安高科保安服务公司的一名保安。据他介绍,2008年4月1日他进入该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先后从保安员、班长做起,一直干到了副中队长。在此期间,得知公司未给他交社保,便不断沟通,到2020年,公司开始为他缴纳社保,但前面多年所欠的社保却没有补。

“后来我被公司派到一家大型企业里负责保安管理工作,到2022年外派任务结束,公司就没再给我安排新的工作了”,陈某龙介绍,由于岗位没了着落,他在2023年向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以公司未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事由,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08年4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以及进行相关经济补偿等。

2023年9月,仲裁委裁决由公司为他补缴社保。经社保局核算,除公司补缴部分外,个人补缴则承担61319.32元,其中,个人滞纳金26923.96元 ,“我认为这个不合理,明明是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为啥要我承担这部分钱?”

他找公司协商,但得到的说法是滞纳金的支付金额和比例均由社保局核算,如他不交他的个人滞纳金,则公司无法为其补缴社保。无奈之下,他只得将其交了。

4月24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该公司(现名西安高科智慧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但办公室李主任称,负责此事的人不在,而她刚来该单位还不太清楚,表示了解情况后再做处理。而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补缴社保的滞纳金分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其个人滞纳金如何交应由本人与单位进行协商,社保中心不具备让补缴单位承担这部分滞纳金的执法权。

记者查询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实施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法律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对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将继续关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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