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但某些人偏偏以为,披上一层“小姐姐”的马甲,就能肆意妄为。
34岁的成年男子周某,为了满足畸形欲望,把自己伪装成可爱女孩,混入未成年人社交圈。他以“蛋仔派对”游戏贴纸为诱饵,打着“处闺蜜”“处对象”的旗号,专挑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学生下手。一步步诱导、哄骗,最终让年幼的女孩拍下并发送私密照片和视频。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多么阴狠且卑劣的行为!
没有肢体接触,不代表没有伤害。当孩子因为害怕失去“好朋友”而颤抖着按下拍摄键时,她的天真、尊严和安全感已经被这个男人践踏得粉碎。
猥亵儿童罪,保护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道德底线。周某利用网络隐蔽性,有预谋、有步骤地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判一年四个月,正是法律对这种网络黑手的明确回应。
这起案件暴露了一个残酷的现实:违法犯罪分子已经高度“精通”未成年人的话语体系。他们知道孩子们玩什么游戏、喜欢什么卡通形象、用什么方式交友。他们在暗处虎视眈眈,而我们的孩子在明处毫无防备。
值得庆幸的是,这次是平台主动巡查发现并报的警。但仅靠平台自觉远远不够,必须建立更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更高效的举报响应机制,以及更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平台把未成年人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保护孩子,必须靠制度的铜墙铁壁和法律的雷霆之怒。
家长、学校、社会需要共同努力,教会孩子识别网络中的危险信号。更要让孩子明白:真正的朋友不会要求你拍私密照片;任何让你“不要告诉父母”的网友,都值得高度警惕;网络对面的“小姐姐”,也可能是别有用心的陌生人。同时,家长也应多关注孩子的网络社交动态,少一些“一刀切”的禁止,多一些平等的沟通与引导。
最后,警告所有心怀不轨的人:别以为隔着一根网线,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网络猥亵也是重罪,伸手必被捉。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策划/刘丹 覃淋
文/岳端
主播/汪林静
视频/赵哲铭
编辑 胡桅可
二审 李劼
三审 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