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买酒称货不对板,放过主播只告商家,法院驳回买家诉求

大皖新闻讯 眼下直播带货酒水促销盛行,因主播宣传与实物不符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近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购酒买卖合同纠纷,芜湖市民吴某直播间低价购酒后,主张商家货不对板要求补发高档酒水,最终被法院依法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吴某观看直播时,主播宣称一款市场价980元的金标酒,直播间售价仅99元。吴某随即点击链接,跳转至某酒类专营店,先后六次下单购入42瓶酒,共计付款4158元。收货后,吴某认为实际收到的并非直播间宣传的金标酒,货不对板,遂起诉店铺运营公司,要求补发42瓶金标酒。

庭审中,涉案酒类公司辩称,从未授权该主播带货,未参与、亦不知情本次直播宣传,不存在违约行为。案件审理期间,商家曾申请追加主播为被告,因原告明确不向主播追责,商家撤回追加申请。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酒水吴某已全部饮用,涉事主播账号现已无法查询。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与酒类公司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涉案主播刻意高低价对比,存在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原告自愿放弃向主播追责。

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商家并非必然对推广人虚假宣传担责,本案无证据证明商家管控过该主播宣传内容,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同时,消费者跳转商品页面时,可清晰看清所购为另一款平价酒,仍批量下单、饮用完毕后再主张补发高档酒水,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综上,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消费者切勿贪图反常低价,下单前仔细甄别商品信息,理性合法维权,杜绝恶意索赔。电商商家也应加强推广人员管理,规范经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通讯员 俞慧利

编辑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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