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为防范药物滥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4月29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函,就加强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仅含有右美沙芬和愈创甘油醚/愈创木酚甘油醚的制剂,下同)购销管理进行提示,禁止通过网络零售或者变相零售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
提示函明确,在销售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时,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设置销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信息至少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药日期、购药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全市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时,严格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留存处方原件归档备查,确保处方与销售情况一致,避免重复使用;非处方药一次销售量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发现同一购药者频繁多次、大量购买或数量明显超出合理用药范围等异常情况,应当拒绝销售并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采购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上游企业索取追溯信息,验收时核对来源合法,并将核对信息反馈上游企业;销售时应通过追溯系统向下游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或购药者提供追溯信息。发现追溯信息异常的,应当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禁止通过网络零售或者变相零售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
下一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购销全流程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崔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