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例无人机改装非法狩猎案 在森林公园开庭宣判

热成像仪搜寻、投放箭矢猎杀

4月10日,一起非法狩猎案在桐庐县瑶琳国家森林公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也是杭州首例无人机改装非法狩猎案。

2025年6月,李某某在网络平台购买了无人机套件、坠箭、抛射网等作案工具,经过简单改装,变成了具备高空搜寻、精准定位、远程抛射功能的“狩猎利器”。

2025年9、10月间,李某某伙同朋友张某某、赵某某多次至桐庐县分水镇、瑶琳镇等地山林,李某某控制放飞无人机,利用无人机上的热成像仪搜寻野生动物。

在无人机飞抵目标上方时,通过投放箭矢或抛撒网具猎捕,张某某、赵某某二人负责捡取猎物。三人总计猎得华南兔二只、小麂二只,经鉴定价值6160元。

2026年1月30日,桐庐县检察院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张某某、赵某某两人犯罪情节轻微,作不起诉处理。

4月10日,桐庐县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李某某相应刑罚。

“无人机改装后,携带的金属箭从数十米高空飞速下坠的狩猎方法,威力极大!不仅对野生动物造成致命伤害,更对林区作业人员、进山群众及周边村民人身安全构成严重现实威胁,社会危害性极大……”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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