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
近日,《关于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发布,旨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江河保护治理,在总结近年来小水电绿色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七部分19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到2035年,小水电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流量科学确定、全面落实,受影响河流生态系统有效修复,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格局。2、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小水电。提出严控新建项目、科学开展扩容改造、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3、实施小水电改造提升。要求推进智能化改造、推动集约化运行、推行标准化管理。4、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明确科学确定生态流量、严格生态流量泄放、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5、提升小水电安全生产能力。提出持续巩固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推进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小水电安全管理体系。6、发挥小水电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与调节保障作用。要求发挥小水电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推进小水电多能互补建设、强化小水电应急保障能力。7、完善保障措施。包括强化部门与地方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多元政策保障、深入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