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3月24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蚌埠钜诚优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06071.21元。
据悉,蚌埠钜诚优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5日成立,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知识产权相关服务、项目分析、信息咨询等,该公司通过网络招揽专利代理业务并擅自为他人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具体到本案中,当事人无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和《办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罚没款合计106071.21元。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曹芸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