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县网红直播虚假宣传案或由临清市人民法院审理

鲁网3月11日讯近日,聊城市莘县网红“大鑫”直播间销售牛肉涉虚假宣传一事又有新进展——有消息称此案已调整至临清市人民法院审理。

此前,莘县网红“大鑫”在抖音直播间直播带货,将合成牛肉作为“100%纯牛肉”出售,并称“假一赔万”“支持任何机构检测”,但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产品为复合牛肉制品,随即进行维权。

按照普通消费维权流程,案件本应在莘县法院进入审理程序,消费者也已就此案于2026年2月15日向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涉案 MCN 机构、品牌运营方及食品生产企业一并列为被告,案由为“虚假宣传纠纷”。但消费者的代理律师近日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消息称,由于了解到此案虚假宣传纠纷为“知识产权与竞争类”,应由临清市人民法院专属管辖,遂于3月7日调整至临清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截至目前,该案已在临清市人民法院进入审核阶段。

记者了解到,202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作了调整,并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文件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文件显示,临清市人民法院管辖聊城市除东昌府区、茌平区之外的6个县(市)的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临清市人民法院,试图询问该案的相关情况,但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表示,因记者并非起诉人,故不能帮助查询是否已立案。(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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