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文号:冀通信罚决字〔2026〕1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石家庄分公司”)因在业务推广中存在套餐销售状况不实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依法处以40万元罚款。
据悉,该行政处罚信息于2026年2月9日由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正式发布,处罚决定及送达日期均为2026年2月5日。
经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核查确认,联通石家庄分公司在“19元300G全国流量、200分钟通话”业务推广过程中,存在“外省乘火车来石办卡”等对套餐销售状况不实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引发舆情。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指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关于禁止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规定,亦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此类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对违反第九条规定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经营者,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鉴于本案具体情况,监管部门最终对联通石家庄分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
公开信息显示,联通石家庄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30日,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117号,经营范围涵盖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通信及信息相关系统集成、设备销售维修、技术服务、电信卡制作销售、房屋租赁、号码簿出版及广告业务等。
来源:探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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