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河北某建筑工程公司被罚9万元

图片来源: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

据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信息,近日,因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河北镌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9万元。

长人社劳监罚决字〔2026〕第0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长安区人社局在2026年1月28日对河北镌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土贤庄城中村改造东区地块项目中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行为立案调查。

已查明,该公司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的规定。

图片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等相关规定,长安区人社局决定对河北镌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9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

图片来源: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

据启信宝,前述行政处罚信息中提到的土贤庄城中村改造东区地块项目的中标公告显示,河北镌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40819613.24元(约1.4亿元)。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启信宝显示,河北镌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7日,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法定代表人为李守丰,注册资本为8100万元。

来源: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启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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