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线索,杭州萧山警方核查发现无人机飞手丁某,存在破解无人机程序、多次“黑飞”的违法行为,随即将丁某传唤调查。
经查,丁某出于个人拍摄娱乐目的,通过不法渠道购买程序,对无人机飞控系统参数进行修改,随后使用修改参数后的无人机,多次在杭州、绍兴、青岛、上海等地120米以上管制空域进行超高飞行,最高飞行高度达3280米。
丁某还多次在机场禁飞区内进行“黑飞”,经民航部门确认,该无人机飞行活动严重干扰民航正常运行秩序,极易引发航空器空中避让,飞行延误等运行风险,甚至可能与航空器发生碰撞,对民航飞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目前嫌疑人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是杭州警方查处的全市首起以无人机“超高”飞行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必须依法进行实名登记。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微型无人机真高5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及周边空域等八大类区域均为管制空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无人机“黑飞” 行为导致航班延误、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操作者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