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演唱会电子门票诈骗40余万元 杭州一男子获刑七年九个月

近年来,演唱会热潮持续高涨,一场沉浸式的音乐观演,让人卸下了满身倦怠。然而,一边是正规渠道“一票难求”,一边是“黄牛”屡禁不止。为了能进场看演出,不少粉丝选择虚假信息泛滥、交易缺乏保障的“黄牛”渠道高价购票,因此上当受骗者不在少数。

“我有内部渠道,可以低溢价买到演唱会门票!”2024年3月至8月期间,刘某某谎称其能对接票务公司,可以较低的“溢价”购买演唱会门票。事实上,他通过伪造演唱会电子门票多次实施诈骗,先后骗得“票款”40多万元。因受骗粉丝无法入场,刘某某经催讨后被迫归还部分骗款,可即便如此,最终仍造成受骗者实际损失20多万元。

近日,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黄牛票”多为非正规渠道获取,可能存在假票、过期票、重复售票等情况。当前许多大型演唱会实行实名制购票,门票与身份证绑定,一旦转让即失效,若购买的是非本人信息的实名票,即使支付高价也可能无法入场。同时,因“黄牛票”交易本身的非法性,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获得法律的救济和保护,最终落得“钱票两空”的结局。此外,消费者购买“黄牛票”,无形中也助长了非法倒卖行为,加剧市场混乱,损害其他消费者的购票权益。

针对此类票务诈骗,市民朋友务必要提高警惕。不轻信非官方渠道,所有正规演唱会、大型赛事门票等活动均由具备票务资质的官方平台销售,切勿因“追星”心切或贪图“捷径”而受骗。不脱离平台私下支付,购票要通过官方或可靠的第三方平台交易,警惕“平台拥堵转私下交易”“平台售罄我另有渠道”“先定金后票”等说辞。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凡是陌生人索要短信验证码、支付密码、银行卡安全码的行为,都具有高危受骗风险。

若不幸遭遇诈骗,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立即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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