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鱼玉佩案》打造“法治 非遗”文化新品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浙江省司法厅以“法兴文化”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新路径。近日,由浙江省司法厅出品,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文旅广电局、温州市越剧院联合创排了民主法治题材越剧《双鱼玉佩案》。该剧是浙江深化“法治 非遗”融合发展的又一重要实践,标志着浙江省“法治 非遗”融合实践取得新的突破性成果。

深挖传统精髓,创新法治文化表达

《双鱼玉佩案》以明代永嘉县为背景,通过漕运私盐案中法理与人情的深刻博弈,艺术化展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守公平正义”的法治核心价值观。该剧创新采用“戏中寓法、法中融情”的叙事方式,在保持越剧传统艺术特色的同时,巧妙植入现代法治理念,实现了古典艺术形式与现代法治精神的有机统一。

团队特邀曹禺戏剧文学奖获得者张思聪担任艺术指导,青年独立舞台剧从业者喻怀正担任导演,作曲家董贤宇和青年作曲家杨康担任唱腔设计,国家一级作曲叶绍安担任作曲,温州市越剧院青年编剧陈秋吉担任编剧,温州市越剧院优秀青年演员金智萱、金巧敏、吴怡主演。在历时数月的创排过程中,主创团队先后召开7次专题研讨会,深入挖掘历史中的法治元素,精心打磨剧本细节,确保作品既具有艺术感染力,又蕴含深刻的法治内涵。

深化厅市联动,构建协同创新机制

此次创排工作充分体现了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思路。在浙江省司法厅“法兴文化”专项行动框架下,温州市司法局主动对接温州市文旅广电局,联合温州市越剧院组建专业创作团队,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主导、文化艺术机构实施、专业团队创作”的协同工作机制。鹿城区司法局、文旅部门及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为剧目创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保障。

这种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模式,不仅确保剧目专业水准,更探索出了一条行政力量与艺术创作有机结合的新路径,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范式。

深耕融合创新,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双鱼玉佩案》的成功创排,是温州市持续深化“法治 非遗”融合发展的最新成果。近年来,温州市立足地方文化特色,积极探索法治元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融合,先后推出“法治木偶戏”“法治瓯剧”等一系列特色普法产品,让传统非遗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

该剧在艺术呈现上大胆创新,既保留了越剧唱腔的婉转韵味,又在舞美设计、服装造型等方面融入现代审美元素。通过生动的剧情演绎和鲜明的人物塑造,将抽象的法治观念转化为具象的艺术形象,使观众在艺术欣赏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

注重长效发展,拓展文化效能

《双鱼玉佩案》推出后,将结合全省法治文化建设需要,通过舞台演出、数字传播、配套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力与教育覆盖面。温州市司法局将以该剧的创排为契机,进一步总结“法治 艺术”的实践经验,完善创作引导、质量把关、传播推广的全流程工作机制,推动更多高质量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持续擦亮浙江法治文化建设的特色品牌。

该剧的创作完成,生动体现了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实践路径,是法治宣传与艺术创作有机融合的积极探索。温州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化“法兴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创新文化深度融合,努力打造更多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文化成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注入强大的文化动力。(温州市司法局供图供稿)【责任编辑: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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