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架设电网狩猎 二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大皖新闻讯 马鞍山和县男子肖某和胡某非法架设电网,用于围猎野生动物。不仅捕获了野兔、野猪等,还捕获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2月8日,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和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旺!旺旺!”12月6日,位于马鞍山市和县石杨镇一片寂静的林场里,一阵凄厉痛苦的狗叫声骤然划破空气。正在附近执行围捕野猪任务的蓝天救援队队员心里一紧,循声赶去,眼前景象让他们倒吸一口凉气。队伍里一只健壮的猎犬倒在地上抽搐,旁边赫然是一组隐藏在灌木丛中,滋滋作响的非法电网。

“快,先断电!报警!”队员一边紧急处置受伤猎犬,一边拨通了报警电话。危险的电弧仍在空气中隐约嘶鸣。

接警后,和县警方火速赶到。民警首先小心翼翼地将违禁电网拆除收缴,消除这片林地的致命陷阱。电网从何而来?警方立即以事发点为中心展开徒步搜索,同时无人机升空,进行空中巡查。很快,距事发点几百米外山林掩映处的几间简陋草棚进入警方视野。

民警徒步逼近草棚。这是一处小型养鸡场,空无一人。仔细搜查中,养鸡棚旁一个生火做饭的角落里,悬挂着的一串串正在晾晒的“咸货”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近距离仔细甄别,那并非普通家畜,而是野猪肉、野兔肉,还有獐子肉!其中,野兔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而獐子更是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情陡然升级。

民警决定守株待兔。初冬山区的傍晚,寒气袭人。晚六时许,一名男子出现在窝棚附近,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控制。面对询问,男子肖某对其与同伙胡某非法安装电网狩猎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所晾晒的正是他们的“战利品”。当晚,警方雷霆出击,将另一名嫌疑人胡某抓获归案。12月8日,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和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严正提醒:本案中涉及的獐子、野兔等均受法律保护。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均构成犯罪。特别提醒的是,即便是对于野猪等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使用电网等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情节严重的,同样构成非法狩猎罪,将面临刑事处罚。非法安装电网行为本身,还极易危及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守法狩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任何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的非法狩猎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大皖新闻记者 金学永 通讯员 秦祖泉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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