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雄安新区启动区及起步区第五组团停车秩序管理,打造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群众出行体验和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决定开展启动区及起步区第五组团违法停车综合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启动区及起步区第五组团违法停车综合整治范围图中主要道路两侧便道、市政公共区域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其他影响道路通行、占压盲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启动区管理委员会、启动区交警大队对片区内违法停车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驾驶人在现场的违法停放车辆,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将依法拖离;对擅自拆除、移动、损毁和涂改道路停车设施和停车位标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停车提示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群众车辆可停放至附近共享停车场(已建成9个)和林荫停车场(已建成32处),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可联系参建项目至项目停车区;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本通告自2025年12月4日起施行。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管理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雄安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