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1月25日晚,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大砻坊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恶意谎报警情案件,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男子被给予行政处罚,此举再次警示公众需依法使用110报警资源。
当晚11时许,大砻坊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辖区沿河路附近一男子称发生交通事故,且连续7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值班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后调查发现,报警男子系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发生单方事故,因认为交警到场不及时,竟在多次拨打110时故意捏造事实,谎称自己“是杀人犯”。
该虚假报警信息引发警方高度重视,派出所立即启动重大敏感警情处置机制。经进一步核查,民警确认男子系为泄愤恶意谎报警情,遂依法将其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面对调查,该男子对酒后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110报警电话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属于重要社会公共资源。任何人为发泄情绪、满足个人目的而恶意谎报警情的行为,均会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坚决维护110报警渠道的畅通高效,确保资源用在真正需要紧急救助的群众身上。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通讯员 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