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录丨企业文化不是损害员工尊严的挡箭牌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入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后,员工会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鼠某某”,此事引发公众关注。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内部确实存在这样的做法。对于此事,有律师表示,如果企业在推行这一文化时未采取强制手段,且未侵犯员工的姓名权等人格权利,通常认为是合法的。但如果强制执行,则可能侵犯员工的人格尊严。(据光明网11月25日报道)

作为休闲食品领域的知名品牌,三只松鼠以“鼠”为核心打造IP本无可厚非,但将这一形象用于员工称谓,则值得商榷。“鼠”虽被企业视为可爱符号,但在汉语语境中却经常带给人负面联想。放着堂堂正正的本名不用,偏要全员冠以“鼠名”,显露出一种轻视员工尊严的傲慢。

从公开信息来看,三只松鼠员工内部名称普遍采用了“鼠”字前缀,足见这一做法已在企业形成广泛覆盖。尽管企业声称“并非强制”,但当每个正式场合都呈现清一色的“鼠名”方阵,所谓“自愿”还能剩下几分真实?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如此强势的情形,即便不着一字于规章,也足以构成无形的压力,让员工在“合群”的名义下被迫放弃使用本名的权利。

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企业可以倡导具有自身特色的称谓方式,但必须守住权利边界,尊重员工的自主选择,绝不能以任何形式损害其人格尊严。

企业文化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塑造品牌形象的重要载体。真正的企业文化认同,从来不是依靠统一符号的约束,而是来自员工内心的价值共鸣。如果企业仅在称呼形式上投入心力,而在员工权益保障、职业成长、人文关怀等实质层面作为不足,那么所谓的企业文化建设就容易沦为表面文章,甚至适得其反。

企业文化不是损害员工尊严的挡箭牌。三只松鼠此次因“鼠名”引发的讨论,为众多企业提了一个醒:在追求管理创新与品牌特色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尊重员工、关爱员工这一根本。只有真正把员工的权益放在心上,不断优化管理方式,构建有温度、有认同的企业氛围,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为品牌的长远发展注入动力。(刘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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