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河北官网消息,近日,中建八局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逾期仍未改正被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处以罚款1.9万元。
文号“唐曹人社劳监罚决字﹝2025﹞第1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建八局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内容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该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中建八局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启信宝显示,中建八局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1108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季华卫。
来源:信用河北官网、启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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