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2025年1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衡金罚决字〔2025〕1号),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深州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处以罚款20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乔存宝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深州支行同样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处以罚款30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赵淳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来源:探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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