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方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公司”),涉案金额达1.23亿元,约占泉阳泉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15亿元的10.12%。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泉阳泉公告
这起纠纷源于在河北省邢台市举办的第三届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据公告披露,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建设”)作为该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其下属南方建设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建设”)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将其中工程段B发包给东旭蓝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东旭蓝天随后将园博园项目景观工程标段五、标段十四分包给园区园林公司。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泉阳泉公告
公告显示,园区园林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进场施工,2019年8月28日工程竣工。公告称,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并向东旭蓝天提交了工程结算资料,结算款项总额为2.72亿元。截至起诉时,园区园林公司已收到工程款1.50亿元,剩余1.23亿元工程款至今未收到。
园区园林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东旭蓝天支付剩余工程款1.23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21年7月1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判令南方建设、邢台建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根据泉阳泉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57起,涉案总金额达1.23亿元。此次新披露的诉讼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河北地区的法律风险敞口。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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