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旨在加快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近日,《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旨在加快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形成高效专业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和流通环节药品质量。
《指导意见》共九章35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鼓励发展药品现代物流、药品追溯责任等。2、机构与人员。包括机构人员总体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从业规定、人员要求等。3、设施与设备。包括设施设备总体要求、仓库功能区域、仓库设施设备、运输车辆。4、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管理总体要求、信息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计算机硬件和网络条件。5、制度与管理。包括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记录、药品销毁。6、受托储存、运输药品的要求。 包括受托储存、运输药品总体要求,仓储设施,运输车辆,委托储运信息交换,质量管理制度和记录,委托协议。7、多仓协同。包括多仓协同总体要求,委托储运与多仓协同,多仓协同体系要求,多仓协同计算机系统要求,多仓协同质量协议。8、药品批零一体经营。包括总体要求、体系要求、机构和人员要求、计算机系统要求。9、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