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死27伤 燕郊地铁施工项目“3·13”燃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图片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3·13”较大燃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简称“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3月13日3时15分许,地铁燕郊站至神威大街站区间盾构施工过程中,造成地埋天然气管道破损泄漏,天然气扩散至周边小张各庄综合服务楼C栋内,于7时54分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27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3月13日,河北省政府成立廊坊燕郊地铁施工项目“3·13”较大燃气爆燃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事故调查组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总工会及廊坊市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聘请燃气、地铁、建筑、爆炸、消防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专家参与调查。河北省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展开调查。

对于事故的直接原因,报告指出,廊坊燕郊地铁项目盾构施工作业时造成临近天然气管道破损,导致大量天然气泄漏,扩散至涉事故建筑封闭空间内逐渐聚集,遇点火源发生爆燃。

报告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地铁参建各方和专班的管道调查核查工作流于形式;涉燃气施工安全管理不力;企业违规建设、部门管理缺失;属地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地下燃气管道普查工作开展不力。

对于事故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报告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

其中,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涉事地铁项目一工区副总工程师季洛洛等7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交隧道局、北京城勘公司、中铁设计公司、北京赛瑞斯公司、快轨公司、百川新能源公司等6家企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廊坊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决定对上述6家企业及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北京迅联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处以合同额1倍到2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对中交隧道局、中交一公局、北京城勘公司、中铁设计公司、北京赛瑞斯公司、快轨公司、京冀公司、北京迅联公司、百川新能源公司、百川燃气公司等共46名人员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对廊坊市政府及住建局,三河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局,燕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等共23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三河市委市政府,燕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廊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深入进行整改;廊坊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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