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薇)“双十一”网络购物促销活动来临,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和购物风险,昨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和平台合规指导。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防范促销活动隐藏的各种“套路”。关注价格比较,防止遭遇先涨价后降价等虚假折扣促销陷阱、虚假商业宣传、定金不退等消费。对于先交定金、尾款后付等促销,以及弹窗推送、默认勾选、隐藏选项等情况要谨慎操作,确认无误后再下单。消费者收到商品时,应当场查验,确保所购买的商品完好无损及商品数量、规格、型号等与下单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如果出现商品损坏或“货不对板”等问题,可以选择拒收并联系商家退货、换货。同时,还要注意及时处理快递面单上的有关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另外,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还提醒平台经营者,要根据经营活动,建立健全信息公示与披露管理制度。做好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保存工作,保存时间自其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同时,要做好对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保存,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参加补贴活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对自营业务进行流量与推荐倾斜等排他性支持。责任编辑:韩保林(EN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