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快评】孩子打不过,家长上?比赛事结果更重要的是遵守规则

近日,北京丰台槐房万达商场举办9周岁27kg级别综合格斗比赛时,一场冲突让人揪心:9岁男孩比赛过程中,竟被对方家长冲上擂台直接掀飞。孩子父亲已报警,正在等待伤情鉴定。

在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下,越来越多人积极投身运动。类似于足球、篮球、攀岩等有身体对抗性的运动存在一定危险性,免不了会出现一些磕磕绊绊,综合格斗也不例外。《民法典》1176条“自甘风险”规则,便是为了应对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伤害时可能产生的纠纷:如果对活动风险有合理认知,仍然自愿参与,那么在损害发生后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比赛中,父母眼见自己的孩子落于下风,紧张担忧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成年人冲上擂台对别人的孩子动手,早已超出“合理”范畴。更何况,这一幕被两个孩子看在眼里,无论输赢,都会留下心理阴影:本该教会孩子尊重规则的赛场,反倒成了规则被撕碎的现场。大人失了分寸,更丢了风度。

根据《综合格斗项目办赛指南(试行)》规定,作为赛事组织者,“NOW拳刻”应对赛事安全直接负责,提供的产品、设施或服务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然而,这场比赛连“阻拦无关人员冲台”的基本安保都做不到,所谓的“安全措施”“全程监督”怕不是纸上谈兵?这样的主办方,显然没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有人说儿童不该打格斗,其实问题不在运动本身。格斗能锻炼意志,但得设置“安全闸”:年龄分级要科学,对手保持同年龄段、同体重;防护要到位,从头到脚的护具一样都不能少;监管要跟上,不是随便拉个场子就能办比赛。如果赛事方把孩子当“博眼球的工具”,把商场当“无规矩的擂台”,眼里只有流量和商机,这样的比赛,也该管管了。

说到底,孩子参加体育比赛没有错,但家长的理智不能输在“护娃心切”里。被掀飞孩子父亲的话戳中了关键:“有争议可以跟裁判说,不能接受就别参赛”。

我们中国人有句老话:赢要赢得体面,输要输得磊落。这也是竞技体育的魅力所在。毕竟,比在擂台上击倒对手更重要的,是让孩子学会在人生的赛场上,守规则、有担当、能从容。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策划/刘丹 覃淋

文案/袁蓠芊

主播/汪林静

视频/赵哲铭

编辑 王小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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