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吃了?直播间“不低于4.1两的螃蟹”净重仅3两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见习记者 王浩

双十一消费热潮将至,生鲜网购领域的重量争议再度引发关注。近日,消费者张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其在“阿康新农人”直播间购买的螃蟹实际重量与宣传严重不符,而此类纠纷并非个例。事实上,监管部门早已出台明确法规划定 “红线”,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坚实支撑。

10月中旬,张先生在观看“阿康新农人”直播时,主播明确承诺所售螃蟹“单只去绳净重4.1两(约205克)”。收到商品后,他即时称重发现:8只螃蟹带绳总重1486克,绑蟹绳每根约15克,8根去重120克,实际重量1366克。按商家宣传最低规格3.8两计算,8只螃蟹应重1520克,实际重量差额达154克;而按直播间里斩钉截铁说的每只去绳净重“4.1两规格”,则差额增至274克。

面对质疑,客服先是要求张先生提供全部螃蟹称重照片作为凭证,后又以“生鲜运输存在5%-10%正常失水损耗”为由解释,同时称 “仓库出库均已复秤,确保足斤足两”。

此类纠纷并不罕见。9月,曾有网友发视频称,其在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农贸市场一海鲜摊位购买了82元两只螃蟹,却发现去掉螃蟹,袋子称重后显示为6.69元,存在缺斤短两的乱象行为。

2023年双十一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监测到直播带货负面信息超156万条,其中虚假宣传、重量不符问题占比近五成。

监管部门早已针对此类问题出台明确规范。2023年6月施行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超出允许范围的,商家将面临3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也在2023年7月印发了“缺斤少两”专项整治通知,将生鲜电商“带水带绳称重”纳入严查范围。

此外,商家的售后套路也被法规明令禁止。生鲜类商品的“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这与2024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直接冲突。该文件明确,生鲜类商品不得以“鲜活易腐”为由擅自免除退货义务,除非双方提前约定。

对于此类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依法维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登录“12315”平台,上传拆箱称重视频、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等凭证投诉举报。

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付。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热潮来临之际,购物紧盯折扣的同时,不妨多花几分钟核实重量标准、留存宣传证据——这些举动背后,都有坚实的法规 “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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