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20日讯 (记者 李文静)10月1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完善医保惠民政策 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有关情况。
临沂市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医保支付提高到3000元,参保职工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100%,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实现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免申即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按规定享受与参保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按规定享受与参保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费待遇。自2024年4月1日起,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病种待遇认定管理,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治疗性辅助生殖费用按规定进行报销。
自2025年7月1日起,临沂市正式上线职工生育住院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无论是临沂女职工去外地生育还是省内其他市女职工来临生育,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单胎顺产、剖宫产、多胎顺产、多胎剖宫产4个生育分娩病种,都能在临沂市29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报销。山东《新闻联播》10月15日报道了“山东省全面推行生育保险结算新政 异地生娃直接报销”这一做法,临沂市参保职工省内异地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可以100%报销。
新生儿参保享有特殊福利政策。规定时间内参保,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年度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新生儿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需要注意的是,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报销,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出生即可参保,大力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目前,未落户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同时,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将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和医保参保等事项集成化办理,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