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袁守刚、董永军、何太泉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东昌府区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袁守刚、董永军、何太泉勇救落水人员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 12日至9月15 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东昌府区委政法委、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dcfqzfwjcshzlk@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5-8419782

附件:袁守刚、董永军、何太泉见义勇为事迹

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9月12日

袁守刚、董永军、何太泉见义勇为事迹

袁守刚,男,汉族,1956年7月出生,柳园街道新时代小区建材组团小区居民。

董永军,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兴安煤矿(已退休)。

何太泉,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柳园街道瑞祥小区居民。

2025年8月2日上午9时左右,袁守刚、董永军、何太泉三人在聊城市房产交易中心运河北岸健身时,袁守刚发现有人落水,立即呼唤董永军、何太泉二人救人。三人迅速赶往落水点,袁守刚下水抓住落水者胳膊,董永军和何太泉二人在岸边抓住袁守刚胳膊接应,三人合力将落水者救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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