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1日讯(记者 彭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解释二》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该规定被不少自媒体解读为“9月1日起强制给员工缴纳社保”“9月1日起全民必须缴社保”。
“强制社保”是新规吗?为降低社保缴纳成本,企业是否将更倾向于招聘、返聘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挤占年轻人就业空间?就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网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云、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耘君,请他们分析《解释二》的施行将对企业和劳动者带来哪些影响。
8月25日,在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孙武广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社保证明查询相关服务。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新华社图片库
《解释二》并未创设“强制缴纳社保”新规
事实上,“依法缴纳社保”在社会保险法与劳动合同法中早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唐云表示,实践中,部分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或经劳动者承诺,将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补贴给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主张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要求企业补交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释二》出台之前,各地法院均认为上述约定或者承诺无效,企业负有补缴社会保险的义务,但关于劳动者是否可因此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各地法院的裁判口径并不一致。大部分法院认为,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少部分地区的法院则不支持劳动者的请求,认为劳动者承诺放弃社保在先,又主张经济补偿金,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一款,一方面重申了司法裁判关于‘劳动者放弃缴纳社保承诺无效’的裁判观点,另一方面明确了劳动者有权因此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唐云说,“因此,网络上关于‘9月1日起强制交社保’的理解属于对《解释二》的过度解读。事实上,《解释二》第十九条只是重申了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并统一了员工主张经济补偿问题的裁判口径,这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社保缴纳制度的执行力度,但并不会给司法裁判带来实质性变化。”
唐云表示,《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款留了余地——企业依法补缴社保后,可追回已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保补偿。这样一来,今后企业或将根据该规定,在工资结构中提前明确属于社会保险补偿的部分,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追回。该款规定可能使社保缴纳的强制力度“打折扣”。另外,第十九条留了一个疑问——员工在主张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前,是否需要先行对企业进行催告,若企业经催告后补缴了社保,员工是否可以继续主张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该问题也直接关系到社保强制缴纳制度的执行力度,需留待后续司法实践进一步厘清。”唐云说。
“《解释二》的施行对企业的用工管理有多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强化用工主体责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增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明确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范围、明确‘不缴纳社保’约定无效等方面。”刘耘君对记者表示,《解释二》主要对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给予更明确的指导意见,法院和法官以此作为参考来办案,也就是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争议的时候,才会适用相关法律,并不意味着形成了“9月1日起全民强制缴纳社保”这一新的法律规定。
《解释二》兼顾保护劳动者与企业权益
随着“强制社保”传言发酵,近期一些企业招聘退休人员引发关注。有部分网民担心,由于退休人员再就业通常无需缴纳社保,《解释二》的施行会导致企业因担心用工成本增加,从而倾向于招聘退休人员。
对此,刘耘君表示,现实中,一些企业确实存在缴纳社保的压力,但《解释二》同时站在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两个角度考虑,兼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减轻企业负担。《解释(二)》中明确了二倍工资例外的情形、规范竞业限制的范围、简化了混同用工的责任,明确了社保补缴的返还机制,这也缓解了一些企业的负担。
在唐云看来,一方面,《解释二》的实施并不会给司法裁判带来实质性变化,不会因此显著增加企业在社保方面的成本。另一方面,国家政策会保护所有劳动者的权益,包括退休的超龄劳动者,“这点可以结合《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及尚在征求意见中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来看。”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曾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单位发生用工争议的,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在劳务关系中,超龄劳动者无法获得在劳动关系下应有的权益,而此次《解释二》二十一条废止了这一规定。《解释二》及未来《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实施后,超龄劳动者在休息休假、加班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及工伤保险待遇等基本权益方面将获得更好的保护。因此,企业招聘退休人员,虽然不用继续为其缴纳社保,但不会如企业所预期的一样显著降低成本。”唐云认为,“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未来老年人在劳动人口中的比例会上升。目前企业招聘退休人员的动机可能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但这属于过度反应。”
6月28日,2025年杭州市人工智能专场招聘会在杭州市人才市场举行,这是杭州2025“青春潮创季”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系列活动之一。 新华社记者 韩传号 摄 /新华社图片库
退休人员替代效应有限 亟待出台更多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退休人员再就业机会增加,是否会挤占年轻人就业空间?“对这个问题需要多角度辩证看待。”刘耘君表示,短期来看可能会对年轻人就业有一定影响。同等薪资情况下,为节省社保的支出,部分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岗位,可能优先选择退休人员。但退休人员从事的工作大多是基础性的,对技能要求相对较低。年轻人更倾向于有晋升空间和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工作,“两者的岗位需求有差异,所以退休人员的替代效应是有限的。”
“就退休人员返聘而言,他们可以发挥经验优势,缓解企业用工短缺,不少退休人员在技术传承或管理指导方面发挥作用,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年轻人更注重于提升技能,适应市场需求,以增加竞争力。”刘耘君认为,长期来看,退休人员再就业和年轻人的就业,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动态调整。
唐云坦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经济发展需要转变思路,改变路径依赖,企业不能再以压缩用工成本、牺牲劳动者权益等方式降低成本,一味走低价竞争的策略。这与当前经济提质提效、反内卷等趋势也是紧密相连的。
“当然,经济转型必然会伴随着阵痛,尤其是对一些盈利空间本来就很小的中小企业,用工成本的些许波动可能直接威胁其生存与发展。为此,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在税收、政府招标、款项支付等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唐云表示,“法律政策平等保护所有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年轻人和老年人都有公平的就业机会。适合退休人员的岗位毕竟有限,退休后有意愿返岗的人员也有限。我们相信政策制定者能够作出很好的平衡,也期待有关部门后续出台更多扶持中小企业的配套政策,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解决中小企业的生存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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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魏婧 蔡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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