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的“薪事”还需监管“上心”

暑假期间,不少大学生涌入兼职市场,靠自己劳动赚学费、攒点“奶茶钱”。然而,也有不少学子由于缺乏社会经验,遇上培训机构赖账、餐厅闭店跑路、口头承诺变卦……可谓“薪”事重重。近日,玄武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并公布了一批大学生兼职劳务纠纷案,法官结合真实判例,为兼职学子送上实用的“避坑”与维权指南。(8月14日 《金陵晚报》)

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兼职待遇含糊其辞,利用大学生不熟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权益保护规则,或者对工资结算周期等关键信息不了解,早早设下圈套。他们把暑期工当作短期廉价劳动力,恶意克扣工资,甚至不签订劳动协议,仅以口头约定薪酬待遇。大学生们由于社会经验欠缺,往往难以在上岗前明确主张自己的权益,或者辨识其中的陷阱。而且,兼职者维权成本高、维权周期长,也让一些用人单位有恃无恐。

暑期工的合法权益,不容被随意践踏。相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用工管理。对于存在恶意克扣工资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应及时责令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网络招聘平台也应承担起审查责任,对缺乏诚信、存在欺诈的用工单位停止提供服务,甚至设立“黑名单”制度,将不良企业剔除出合作范围。

从法律层面来看,司法部门需适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将暑期工应享有的劳动保护权益明确写入其中,让维权有法可依。人社局等主管部门要积极为暑期工撑腰,对侵害暑期工权益的行为严厉惩处,除责令补发薪酬外,还应依法进行罚款、整顿等处理,起到震慑作用。

用工单位自身应当严格遵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加强用工合规管理,按照与求职者约定的薪酬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高校也应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大学生暑期工方面的工作指导,将大学生暑期工作实践,纳入教育重点工作中,为学生提供规范、合适的暑期工作机会,并教育学生提高维权意识,在求职时谨慎签订劳务协议,遇到劳务纠纷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暑期工的“薪事”,需要多方携手共同“上心”。政府监管部门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网络平台要严格把关,杜绝不良信息;用工单位要诚信守法,保障学生权益;高校要加强教育,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只有各方协同发力,才能为大学生暑期工撑起权益保障之伞,让他们在健康、阳光的用工环境中得到实践和锻炼,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这不仅是对大学生个体的关怀,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确保每一个劳动者的权益,都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让暑期工的“薪事”,不再成为困扰学生们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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