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子慧
九旬高龄的丁秀英(化名),本应安享晚年,却因早年处置资产与子女心生隔阂。多年来,子女以她有经济能力为由拒绝赡养,让无住房、需专人照料且常年受病痛困扰的老人陷入孤苦。无奈之下,她向青岛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将子女诉至法院。最终,在法援力量的助力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不足3个月,法院判决子女每月共支付3000元赡养费,为老人的晚年生活拂去寒意。
九旬老人的晚年困局:无家可归难自顾,子女冷待诉公堂
丁秀英的晚年,藏着太多无奈。多年前,她将唯一的住房处置后,把大部分钱款捐赠给了某教育发展基金协会,如今只能在出租屋里安身。九旬高龄的她,身子骨早已经不起折腾,多种重疾缠身,药罐子更是从未离身。更让她心寒的是,面对母亲的窘迫,子女曹强(化名)、曹静(化名)却迟迟不肯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的孤独与无助与日俱增,最终选择走进青岛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用法律为自己讨一个安稳的晚年生活。
法援温情介入:踏访取证解困局,奔波调解盼和解
青岛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很快指派北京市京翰(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君代理此案。知道丁秀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万君律师特意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一起,专程赶到老人的出租屋,坐在老人身边细细倾听——听她讲过去的生活,讲如今的难处,也讲对子女的复杂心情。
为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理清楚,万君跑了不少地方: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户籍信息,去医院复印住院病历,还联系上某教育发展基金协会,一点点核实当年的捐赠详情。她还从法院调来了2002年的调解书,那上面写着,调解书显示自2002年1月曹强每月应付丁秀英赡养费600元。只是这纸协议,早已跟不上二十多年后的生活成本。
万君心里清楚,赡养纠纷里,最难得是解开心结。她一次次拨通曹强、曹静的电话,从民法典里的赡养义务讲到“百善孝为先”的老话,可惜,双方在赡养费金额上始终谈不拢,调解的努力最终没能如愿。她还试着向丁秀英居住地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了解老人的情况,并寻求其他途径帮助丁秀英妥善安排养老及身后事,但因丁秀英的条件不符,无法享受社区政策养老服务。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万君最惦记的是让老人早日安心。她一次次跟承办法官沟通老人的实际处境,盼着案件能快点开庭、快点了结。这份奔波没有白费,从立案到审结,前后只用了不到3个月。
一纸判决暖夕阳:情理法交融定赡养,司法护航晚年
法庭上,万君把准备好的证据一一呈上:户籍证明、捐赠证明、住院病历、银行流水……清晰地展现着丁秀英每月退休金如何在各项开支中捉襟见肘;2002年的调解书也被提交给法庭,并提出,二十四年过去,物价、消费早已不同,赡养费金额理应跟着现实需求调整。
庭审中,法官也了解到,曹强每月有8000余元退休金,曹静每月约6000余元,两人虽也年事已高、身患疾病,但都有自有住房,有能力分担母亲的生活重担。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收入、丁秀英的实际需要、当前物价水平和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酌定判决曹强每月支付1800元,曹静每月支付1200元。
拿到判决书那天,万君一句句念着判决内容,把法院考虑的每一个因素都讲得明明白白,还说起类似案件的判决情况。听着听着,丁秀英紧锁的眉头慢慢舒展,她拉着律师的手,激动地说:“满意,太满意了。”
这纸判决,为丁秀英的晚年生活筑起了一道安稳的保障线。它不仅回应了一位九旬老人对基本生活的期盼,更彰显了司法在守护老年人权益中的力量——当赡养纠纷出现时,法律会以客观、公正的标尺,平衡各方需求,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老人托底。
指派机构:青岛市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员:北京市京翰(青岛)律师事务所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