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王君
近日,山东省作为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三个省级试点之一,正式启动相关工作。8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完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更好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情况。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据估算,全省约有420万老年人处于失能状态,其中60万左右老年人处于中度以上失能状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志毅介绍:“此次补贴项目旨在通过财政资金支持,既满足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减轻家庭支付压力,又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带动产业发展,实现经济与民生的良性互动。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
康复护理、护理协助等17项服务纳入补贴范围
据悉,本次补贴对象主要面对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山东,只要长期居住在山东、而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就可以参与这项补贴活动。为避免重复补助、扩大受益范围,三类老年人暂不纳入: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
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山东结合实际制定并发布《山东省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确定了17项补贴项目,在长期入住、短期入住、日间托养、助餐、助浴等老年人日常照护所需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基础上,特别纳入康复护理、护理协助、健康管理服务等失能老年人需要的日常护理项目。
可同时享受长护险待遇和消费券优惠政策
本次补贴活动通过“民政通”APP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目前一共有两种消费券,一种是用于入住养老机构和日间托养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另一种是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为500元。这两种消费券只能领取一种。
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可以用消费券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比如,一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价格为100元的居家上门服务,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按40%比例抵扣后,只需要自付60元。”张志毅解释。
值得一提的是,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可以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和这次的电子消费券优惠政策。
失能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申领
消费券的申请和使用核销,都要依托“民政通”线上平台进行。老年人或代办人可以从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民政通”APP,也可以从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民政通”小程序。每位参与的老年人,首先要在“民政通”注册自己的账号。
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只有评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才有资格享受本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老年人或者代办人登录“民政通”首页,点击“养老服务消费项目”专栏,提交评估申请,从中选择评估机构,待评估机构受理后开展评估服务。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后续按月发放,老年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领取即可。
成功申请电子消费券的老年人,可以从“民政通”中选择需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然后提交申请,服务机构受理后,会安排专业服务人员与申请的老年人联系,并提供相应服务。支付服务费用时,可以在电子消费券额度内,按照实际应付金额的40%进行抵扣,个人自付60%的费用。“比如某位老年人申领了500元的居家上门消费券,之后申请了标价100元的上门服务项目,付费时可以使用消费券抵扣40元的费用,个人自付60元。消费券剩余的460元可以在当月继续使用,直至全部抵扣完毕。没有抵扣完的消费券,不能累积到下月的额度里,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就失效。” 张志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