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关注】贵州明确:操纵客房价格者最高可罚500万元

“现在旅游的人多,酒店会不会临时加价?”

“在网上看到的照片和实际的房间照不一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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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贵州避暑旅游关注度持续攀升,避暑游客源源不断涌入,部分网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住宿。

8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住宿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等行为。

根据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住宿业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包括在网络推销页面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宣传图片应与客房相符;如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提供服务;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额外加价,且无正当理由不得退订。

另外,针对网友关心的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经营者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第三方平台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擅自调整住宿业经营者公示价格。

严禁经营者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严禁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严禁经营者出现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等行为。

“持续开展的相关检查中,一经发现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情节较重,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住宿业、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对照上述要求,结合《贵州省旅游市场住宿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指引》,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下一步,贵州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检查,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住宿行业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延伸阅读:贵州省消协发布“避暑季”住宿、餐饮倡议书

当前正值贵州旅游旺季,住宿与餐饮的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直接关乎游客的旅行体验,影响贵州旅游的整体形象。为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与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针对广大消费者的倡议方面,建议消费者关注收费规则,理性谨慎选择住宿。消费者在挑选住宿时,应通过正规的旅游预订平台,选择具有正规营业资质的商家,并通过消费点评网站等渠道了解商家口碑和服务质量。预订时,明确房型特点、入住时间、退房时间、超时计费方法、押金退还方式等关键信息,仔细阅读退改政策,了解预订免费取消时间,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纠纷。订单生成后及时联系酒店确认预订信息,警惕“到店加价”。

建议消费者核实价格信息,就餐留存消费凭证。消费者在外就餐时,优先选择有菜单或价目表标价明确的店铺,避免无标价或口头报价的商家,点餐前,确认菜品的食材、单价、规格、计量单位、附加费用、服务时间等计价信息。同时应警惕“时价”陷阱,对海鲜、季节性商品及服务类消费等以“时价”计价的商品或服务,务必提前问清具体价格,避免发生消费纠纷。用餐后,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收据、支付记录、订单截图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45政务便民热线、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也可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网站或小程序投诉举报。

针对广大经营者的倡议方面:要求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让消费者安心消费。住宿、餐饮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主动明示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内容等信息,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发生变动及时调整标示内容并告知消费者,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要在结算页面醒目位置明码标价,附加收费项目需明示消费者,不能设立自动勾选项目,要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维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让消费者安心消费。

要求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依法诚信合规经营。住宿、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价格欺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切勿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价格手段标示价格、诱导消费。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价格举报电话(12315、12345),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要及时妥善地予以回应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改进自身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龙

编辑 郑康宁

二审 刘娟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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