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省医保局发布消息,鉴于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尚未公布,为保障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中断,自2025年8月1日零时起,正式恢复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业务,每月1日至25日可办理缴费。
在新缴费基数公布前,参保职工可暂按原缴费基数申报缴纳2025年7月及8月的医保费。待新缴费基数公布后,已缴纳的7月及8月医保费具体调整办法将另行通知。
已成功缴纳2025年7月医保费用的参保职工,医保待遇(含住院、门诊统筹、个人账户等)可连续正常享受。自8月1日起,未缴纳7月医保费的参保职工医保待遇(含住院、门诊统筹、个人账户等)将按规定暂停。因未缴费导致待遇暂停的参保职工,在足额缴清7月欠费及后续应缴费用后,其医保待遇将从缴费到账之日起即时恢复。
省医保局提示,为避免医保待遇暂停影响本人或家人的医疗保障权益,灵活就业人员要关注缴费截止时间,优先确保7月医保费用及时足额缴纳,建议同步完成8月的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