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7月“5大曝光”: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负事故全部责任

大众网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7月23日,菏泽交警发布当月“五大曝光”,集中曝光一批违法人员、企业及车辆名单,其中还包括一起典型事故案例。

2人被终生禁驾

朱汉力,证件号码372901****285X,男,62岁,准驾车型C1,驾龄12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终生禁驾。

周胜彪,证件号码372922****4415,男,26岁,准驾车型C1D,驾龄7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终生禁驾。

事故多发路段

因近期降水天气较多,西安路、牡丹路、广福街、青年路将存在积水情况,交通压力较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人民路万福酒店路口为事故多发路段;251省道秦庄大桥向南10公里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菏泽交警提醒,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山东润博运输有限公司、菏泽聚硕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菏泽市泰捷物流有限公司、山东聚金物流有限公司、菏泽万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市途胜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恒大物流有限公司、菏泽鸿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共8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突出违法车辆

鲁RN9819、鲁RR6641、鲁RT3240、鲁RP6059、鲁RP4127、鲁RM7340共6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5年06月17日08时32分,包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长江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与沿人民路由南向西左转弯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R7***7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包某某受伤,车辆损坏,手机损坏。

当事人包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程某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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