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高萍
近年来,洗钱团伙用于转移违法所得的借记卡账户资源紧缺,于是“另辟蹊径”,将作案工具瞄准了信用卡,通过先刷卡、后还款或先转入资金形成溢缴款后再刷卡转移资金,以达到洗钱的目的。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借或购买他人信用卡实施洗钱犯罪,将给信用卡持卡人带来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
租借、倒卖的信用卡,可能会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洗钱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信用卡管理秩序,还为犯罪团伙提供了作案工具,信用卡开户人也变相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即可能构成帮信罪,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
先刷卡后还款。不法分子注册虚假商户,办理大量POS机进行刷卡,再用非法所得的资金进行还款,还款的金额最终都会回到不法分子身上。除去办理POS机的费用和刷卡产生的手续费,剩下的非法收益被不法分子洗白。
先转入资金形成溢缴款后再刷卡。溢缴款指信用卡还款时多存入的资金或者放在信用卡账户中的自有资金。洗钱团伙通过租借或购买他人信用卡实施洗钱犯罪,以信用卡还款或转账的方式,使违法所得成为信用卡溢缴款,随后利用虚假商户POS消费交易将信用卡溢缴款转为商户结算款,并向下游账户分散转移,最终实现取现或变现。
在此,建行临沂分行河东支行温馨提示:出租、出借、出售信用卡可以轻松赚钱,这样的“生财之道”要当心,有洗钱风险,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若他人利用这些卡进行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的资金流转,提供者即可能构成帮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