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文娟与被执行人刘风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风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风利,男,1978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鲁庄镇里河村西三才8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22197802104614。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3)鲁0983民初365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金钱):1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128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1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华与被执行人刘万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万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万平,男,1969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东付村32号楼1单元404室,公民身份号码370922196909300012。
(据当事人提供照片)
执行依据:(2024)鲁0983民初467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金钱):103001.37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其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128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1日
(肥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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