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 28名嫌疑人被判处刑罚

江南时报讯 6月18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盐城海警局破获的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一审宣判,28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连带承担450万元生态损害赔偿,作案工具和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

2023年7月,盐城海警局在工作中发现,在盐城、连云港沿海等多地海域有人在休渔期偷捕。在盐城海警局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先期缜密侦察后,确认部分违法犯罪线索后,盐城海警局随即协同友邻单位和地方涉海部门,同步开展多地收网行动,一举查获了以张某某等3人为核心的海上特大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0余人,查扣船舶3艘,缴获各类账本码单等核心证据6万余份,查获渔获物价值高达400余万元。

盐城海警局一名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主动谋划、靠前部署”的新路子,采取“区域巡”与“协同查”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辖区海域安全稳定。

(通讯员:陈冬平 孙明浩 李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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