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紧锣密鼓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期间,连续查处两起因酒引发的交通违法案件,涉事司机为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再次为交通安全敲响警钟。
6月8日,巡逻五大队民警在沈吉高速磐石收费站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徐某某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查,其驾驶证于2023年因醉驾被吊销,此次属吊销期间无证驾驶。徐某某坦言,当年因醉酒驾车失去驾照,如今又心存侥幸驾车上高速,“以为酒的事都过去一年多了,高速上不会查”。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日。这起案件虽非当场酒驾,却根源在于“因酒失证”的历史违法,凸显酒驾违法的持续性危害。
6月10日,驾驶员郑某某更将“因酒误事”演绎到极致。巡逻五大队民警发现其车内酒气浓重,检测确认其饮酒驾驶且属二次酒驾,车内还搜出半瓶开封白酒。他承认驾车途中饮了酒:“喝了几十年酒,不喝两口就难受。”即便曾因酒驾被处理,仍因酒瘾难戒再犯,最终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吉林高速交警特别提示:
酒精对驾驶安全的威胁从未因时间流逝而消失——徐某某因醉驾丢证后仍违法驾车,郑某某因酒瘾持续挑战法律红线,均印证“酒后违法”的连锁危害。请广大驾驶人牢记:一次酒驾可能终身影响驾驶资格,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碰“酒后开车”“失证驾驶”等红线,安全驾驶容不得任何酒精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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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