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东城街道核实,报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同意,拟认马一鸣、薛程方同志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确保见义勇为事迹的真实性,现将其事迹予以公示。
马一鸣:女、汉族、2004年11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130184200411020021、工作单位: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化学与生物系学生
薛程方:男、汉族、2000年10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370403200010230733、工作单位: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系学生
主要事迹:2025年5月4号中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化学与生物系大三学生马一鸣和数学与信息工程系大四学生薛程方骑共享单车去吃饭,行至学校西边高架桥时,看到一辆电动车倒在非机动车道路边,一位中年妇女满脸都是血,腿还被车子压着,电车的喇叭也一直在响。当时正值五一小长假,周围也没有什么人,他们没有多想,马一鸣去询问并且安抚中年妇女的情绪,然后薛程方就去拨打120,并且联系了中年妇女的丈夫。之后就把电动车停到路边,避免了二次伤害。直到救护车和中年妇女的丈夫到达,带领受伤人员去往医院,二人才离开。
本次公示2025年6月6日至6月13日止,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反映。
邮箱:kfqzfhxfbgs@lc.shandong.cn
电话:8511603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