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商务局获悉,6月5日起,福州市将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立购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领取补贴资格并登记收旧信息,在参与商家完成旧车交售,购买新车时,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
据了解,以旧换新立购立减活动时间自6月5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由福州市商务局及时发布活动结束公告。补贴标准为:对个人消费者向福州市参与活动商家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须有车架、蓄电池、电机等主要部件,火烧车除外)并换购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500元;对交售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200元补贴。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2025年政策接续期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消费者,不可重复享受立购立减模式的政策补贴。
经福建省商务厅公开征选,确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作为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服务机构,建设省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服务平台),实现领券、核销、汇总、结算、审核、监管等一站式服务。
商家在活动平台提交销售商家营业执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商家银行对公账户等信息完成认证,由销售商家先行垫资,对消费者实行立购立减后,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补贴。福州市税务局协助审核销售商家和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相关发票数据与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后,将政府补贴资金拨付给福建银联,由银联向销售商家核销补贴。为减轻活动商家垫资压力,由福州市商务局根据省级服务平台核销台账,每半月对垫资的销售商家按垫付资金的80%预拨款,剩余垫付资金根据审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核付。
福州有关部门表示,消费者、销售商家、回收拆解企业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资料信息,若发现上传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