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家服装公司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前不久却发现在某电商平台竟有9家店铺在同类服装商品标题中突出使用自己公司的商标。于是提起了诉讼,杭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创新运用了示范和解的模式化解了矛盾。
调委会由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起成立,受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目前已成立由律师、专利代理师、专利审查员等组成的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自成立以来共受理知识产权调解案件1748件,调解成功763件。最近,调委会正式发布了其中特色鲜明且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杭州某服装公司诉秦某某等多人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为第二期。
杭州某服装公司凭借多年精心运营,其拥有的第25类某系列商标积累了人气与知名度。然而,2023年该公司发现在某电商平台竟有9家店铺在同类服装商品标题中突出使用该商标。这些店铺未经授权的行为,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严重侵犯了服装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导致企业业务受损,品牌形象和商誉也遭受负面影响。面对侵权行为,杭州某服装公司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进行索赔。
接到诉讼后,受理法院将该批案件委托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调委会捕捉到原告对十个被告的诉讼请求均围绕停止侵权、下架删除侵权商品链接以及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展开。调委会果断调整工作策略,决定集中资源先调解1件案件,为后续工作打开局面。
调解员检索法律法规,明确侵权事实,成功促成示范案件和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且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些店铺的行为侵犯了服装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调委会以此示范案件的和解协议为基础,采取“示范和解 撤诉”、“示范和解 即时履约”、“示范和解 惩罚性赔偿条款”等多种模式,为其余案件的调解提供清晰指引,达到“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批量案件最快7日结案,高效实现纠纷妥善化解。
调解不仅是纠纷解决的“快捷键”,更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助推器”。未来,随着“示范调解”模式的推广,以点带面,企业维权将更高效,市场秩序亦将更加规范。